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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叶: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24-17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局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局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68,692,6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局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陕西金叶股票代码00081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局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闫凯刘少渊
办公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19层
传真029-81778533029-81778533
电话029-81778556029-81778561
电子信箱yankai812@sina.comlsy_security@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产品概况

公司现有业务类别涵盖教育事业、烟草配套产业、医养产业等三大类。教育事业主要业务为高等学历教育及其他教育教学业务、教育投资业务;烟草配套产业主要产品为烟标、烟用丝束、咀棒的生产销售;医养产业设立了医院及医养项目公司,尚未开展具体业务。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变化情况

目前,教育事业及烟草配套产业是公司的两大主营业务。报告期内,两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概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分析

1.教育事业

公司教育事业运营主体为民办高等院校—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报告期末,其在校生规模达20000余人,教育教学质量及品牌影响力在教育大省陕西省处于同类院校前列,综合实力稳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梯队。

2.烟草配套产业

公司烟草配套产业起步较早,发起股东主要为烟草股东,经过多年发展,已逐步形成了较好的品牌形象、产业规模及行业影响力,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鉴于烟草配套行业特性,公司烟草配套产业的收入规模及利润水平受国家烟草政策、烟草产业整体规模及相关产品订单获取、主要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较为明显。

3.医养产业

公司医养产业目前尚处于培育期,报告期内并未产生实际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4,498,970,813.554,057,761,403.344,063,136,432.5110.73%3,748,086,237.173,748,086,237.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89,540,622.531,745,511,208.711,748,766,813.022.33%1,667,036,065.691,667,036,065.69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238,612,924.861,290,359,635.441,290,359,635.44-4.01%1,283,800,555.581,283,800,55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760,530.9762,672,522.9260,035,866.78-33.77%31,232,551.3831,232,55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115,115.2351,644,717.8249,008,061.68-20.19%33,837,991.4533,837,991.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657,210.96222,933,525.43222,933,525.4313.33%263,005,118.06263,005,118.0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170.08150.0781-33.80%0.04060.04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170.08150.0781-33.80%0.04060.04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5%3.69%3.44%-1.19%1.91%1.91%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对本公司 2022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七节(五)之43(1)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288,215,371.69298,154,510.13316,339,280.62335,903,76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64,349.9426,735,290.17-3,706,877.71-2,432,231.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578,820.7525,639,620.65-4,968,055.67864,729.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13,303.39-3,919,229.67241,807,665.9845,682,078.04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93,71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86,833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3.91%106,910,1400质押70,000,000
陕西烟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4.71%36,179,4150不适用0
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55%27,315,6000质押15,000,000
陕西中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07%15,908,8000不适用0
陈启来境内自然人1.25%9,608,6660不适用0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46%3,545,8020不适用0
朱建伟境内自然人0.37%2,820,0000不适用0
何小春境内自然人0.34%2,626,1000不适用0
王俊刚境内自然人0.25%1,896,6000不适用0
张云境内自然人0.24%1,830,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股东重庆金嘉兴实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袁汉源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1.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8,000,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910,14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06,910,140股。 2.朱建伟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20,000股。 3.何小春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26,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500,1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626,100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推荐,经公司八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查通过,并先后经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吴文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23号、2023-30号、2023-45号)。

2.报告期内,基于个人原因,刘增城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则有关规定,由公司控股股东万裕文化推荐,并先后经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李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6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监事的公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2号、2023-36号、2023-37号、2023-45号)。

3.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上海荣源教育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荣源”)基于经营实际,并经协商一致,公司、上海滋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滋苇”)以及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国城”)共同签署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上海滋苇将其持有的上海荣源6.25%合伙份额无偿转让予广东国城,广东国城同意受让该部分合伙份额,转让完成后,上海滋苇不再持有上海荣源合伙份额,上海荣源的普通合伙人

由上海滋苇变更为广东国城,上述事项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上海荣源执行事务合伙人由“上海滋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岳跃伟)”变更为“国城控股(广东)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赵丽萍)”。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2023年6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变更普通合伙人的公告》、《关于有限合伙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号、2023-43号)。

4.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袁汉源、熊汉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3〕18号)。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陕西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4号)。

5.本报告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以个人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数量不少于250,000股(含本数)。截至2024年1月16日,上述计划增持主体已按增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56,2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33%,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5号、2024-02号)。

6.报告期内,基于办学实际需要,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明德学院投资建设新功能区项目二期,预计投资额为44,663万元。上述投资建设明德学院新功能区二期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建设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新功能区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号、2023-12号)。

7.报告期内,基于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金叶利源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项目二期,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金叶利源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项目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号、2023-13号)。

8.报告期内,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昆明瑞丰(即更名后的云南金明源)对其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上述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一级子公司完成名称及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6号)。

9.公司先后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56号、2023-57号、2023-59号)。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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