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2-1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维集团”)拟于香港证券交易所启动对创维集团(00751.HK)股东的要约回购。创维集团的本次要约回购如实施完成将可能导致创维集团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拟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或“收购人”)作为收购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创维RGB出具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一致行动人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创维RGB与液晶科技合称“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背景及目的
香港上市公司创维集团拟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3.8港币的价格回购并注销不超过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本次回购完成
后,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因本次回购而被动上升。按本次回购股份的上限计算,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次回购完成后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将达到约50.35%。若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超过50%,则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创维RGB、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
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2.55%的股份。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将可能导致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创维数字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拟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作为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创维数字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创维数字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创维数字的股东将积极致力于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创维数字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议,促使创维数字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持创维数字的上市地位。如创维数字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保证仍持有创维数字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
三、本次要约收购方式及收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被收购公司名称 |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
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 | 创维数字 |
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 | 000810.SZ |
收购股份的种类 | 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库存股除外) |
要约收购价格(元/股) | 15.02 |
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股) | 504,238,558 |
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43.84% |
支付方式 | 现金支付 |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创维RGB、液晶科技所持股份及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库存股以外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
若创维数字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按要约价格15.02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573,663,141.16元。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已将15.16亿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最高金额的20.02%)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需),不存在收购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被收购公司或其关联方(创维RGB及创维RGB控制的除创维数字及其控制的企业以外的下属企业除外)的情形,收购人未通过与创维数字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五、其他说明
本次要约收购系创维集团要约回购股份导致的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进而触发的收购人的全面要约义务。故本次要约收购的达成需要以创维集团(00751.HK)要约回购的实施为前提。
创维集团的要约回购尚需:(1)创维集团股东特别大会就要约回购获得独立股东超过50%票数批准;(2)创维集团股东特别大会就清洗豁免获得独立股东
至少75%票数批准;(3)清洗豁免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同意且其他相关条件达成,且未被撤销或撤回;(4)创维集团股东特别大会由独立股东审议通过创维集团下属主体履行境内强制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此外,本次要约收购需在创维集团要约回购股份完成且其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进行。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收购计划外,收购人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及《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