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创维集团”)拟于香港证券交易所启动对创维集团(00751.HK)股东的要约回购。创维集团的本次要约回购如实施完成将可能导致创维集团及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拟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RGB”)作为收购人。
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变更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创维集团本次要约回购情况
创维集团拟以要约的方式,按每股3.8港币的价格回购并注销不超过100,000,000股股份,约占创维集团已发行股份的3.87%。本次回购完成后,黄宏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因本次回购而被动上升。按本次回购股份的上限计算,黄宏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本次回购完成后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将达到约50.35%。若黄宏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最终在创维集团的持股比例超过50%,则黄宏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
二、创维集团本次要约回购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科技”)为创维集团间接控制的主体,创维集团通过创维RGB持有创维数字50.82%的股份;通过液晶科技持有创维数字1.73%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上市
公司52.55%的股份。创维集团的本次要约回购实施完成后,由于创维集团回购注销股份将可能导致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实际控制创维集团,进而使得黄宏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黄宏生先生及其配偶林卫平、其子林劲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曾用名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黄宏生 | -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林卫平 | -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林劲 | -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无 |
黄宏生100%控股的企业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境外) |
公司编号 | 352070 |
注册资本 | 1股,每股面值1美元 |
公司负责人 | 林卫平 |
成立日期 | 1999年11月10日 |
注册地址 | 3rd Floor, J & C Building, P.O. Box 362, Road Town, Tortola, Virgin Islands (British), VG1110 |
主要办公地点 | 1601-04, 16/F.,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
股东名称 | 黄宏生 |
通讯方式 | 1601-04, 16/F., Westlands Centre, 20 Westlands Road, Quarry Bay, Hong Kong |
经营范围 | 信托业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宏生直接持有创维集团1.44%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主体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持有创维集团46.46%的股份;黄宏生之配偶林卫平持有创维集团0.35%的股份;黄宏生之子林劲持有创维集团0.15%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黄宏生、林卫平、林劲和Target Success Group (PTC) Limited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黄宏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创维集团48.40%的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
变化,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创维RGB及其一致行动人液晶科技出具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