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1名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已与公司旗下子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该等离职员工不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按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价格5.61元/股或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66元/股,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