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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0-01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为118.60万元(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86.8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31.80万元)。

二、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该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

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人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媛媛、江先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张媛媛和江先敏分别于2007年和2012年开始

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万元2018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万元2018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万元2018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8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

次。具体如下:

类型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1次
行政监管措施3次5次9次2次
自律处分1次2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0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对《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

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报备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意见;

4、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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