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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创维数字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和“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创维汽车智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对以上两家公司增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机顶盒与接入终端系列产品智能化升级扩建项目80,557.2173,755.20
2汽车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升级扩建项目40,824.0030,244.80
合 计121,381.21104,000.00

三、相关的监管规则规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八条规定,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3.8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批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9年5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维数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创维数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成栋 董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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