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鉴于13 名激励对象已与公司下属控股及全资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公司按授予价格5.61元/股,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1,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