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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
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内
部监督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管理、资金管理、担保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与收款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3%
    注:利润总额参考公司当年的会计报表。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缺陷:
    ① 控制环境无效;
    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③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⑤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纠正。
    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缺陷:
    ①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控制;
    ④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未达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认定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下情况的产生,可能表明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
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 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③ 核心管理团队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④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 内部控制评价中发现的重大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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