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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332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1-5
       况的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3324 号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数字公司)编制的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创维数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 30 号)与《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创维数字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创维数字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我们考虑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鉴证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第 1 页
                    大华核字[2017]003324 号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创维数字公司董事会编制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创维数字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创维数字公司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创维数字公司申请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七八月十一日
                                     第 2 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
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会发行字﹝2007﹞500 号)
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780 号《关于核准华润锦华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创维-RGB 电子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
全体股东发行 369,585,915 股 A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04 元,用于
购买深圳创维数字股权进行等值置换而产生的差额。上述股本变更情况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
000357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受理本公司
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
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
369,585,91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369,585,915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该次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29 号《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
份有限公司向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通
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才智商店”)向创维液晶科技有限公
司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晶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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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51%股权,发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 49%股权。发行股份价格为 12.22 元/股,
发行 36,055,014 股股份。上述股本变更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6]001032 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受理本公
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
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为 36,055,01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限售股数量为 36,055,014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该次发行系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募集货币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1.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
       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1.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
       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公司该次发行未募集货币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不涉及投资项目实现效
益情况。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1. 2014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资产权属变更
                                    第 2 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置出全部资产、负债及人员,置入深圳创维数字 100%股权。本公司
发行股份用于购买深圳创维数字股权进行等值置换而产生的差额。2014 年 9 月 2
日,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变更备案通知书,深圳创维数字 100%股权
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并取得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3-12-31                      2014-12-31
 资产总额                                       337,058.82                         391,854.58
 负债总额                                       172,716.42                         188,529.86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161,603.70                         200,792.87
     (3)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
     深圳创维数字 2014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总收入为 350,163.47 万元,营业利
润为 36,703.67 万元,利润总额为 43,783.71 万元,净利润为 39,017.6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9,202.77 元。
     (4)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深圳创维数字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的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业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5]001616
号)、《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大华核字[2016]002541 号)及《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7]001052 号),具体实
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6 年度实现数     实现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450.82      49,438.36         111.22%
                      项目                     2015 年度预测数   2015 年度实现数     实现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435.82      41,428.14         102.45%
                      项目                     2014 年度预测数   2014 年度实现数     实现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088.92      37,561.25         101.27%
                                          第 3 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2. 2016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资产权属变更
     本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才智商店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液晶器件 51%股权,发
行股份购买液晶器件剩余 49%股权。
     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300700302320M),液晶器件 51%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子
公司才智商店名下。
     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号:91440300700302320M),液晶器件剩余 49%股权已过户至本
公司名下。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12-31                    2016-12-31
 资产总额                                       84,425.90                          74,863.66
 负债总额                                       40,036.12                          21,405.24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44,389.78                          53,458.42
     (3)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贡献情况
     液晶器件 2016 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总收入为 69,580.99 万元,营业利润为
9,172.14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574.94 万元,净利润为 9,068.63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9,068.63 元。
     (4)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液晶器件 2016 年度利润补偿协议的执行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创维液晶器件(深圳)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利润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7]001116 号),具体
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预测数   2016 年度实现数     实现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797.00          7,877.18       101.03%
                                          第 4 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
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
                                 第 5 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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