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7-036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表决事项公开征集
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29日期间每个工作
日的 9:00~16:00;
2、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征集人鞠新华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独立董事鞠新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人鞠新华作为征集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已出席公司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公司《关于<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
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
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
东座 23 楼新闻中心召开,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11、《关于设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2、《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3、《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17、《关于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8、《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19、《关于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关于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请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征集人鞠新华拟就上述议案中的第 13-16 项议案拟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16: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
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e、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2017 年 8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
件)。
(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
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其中,信函以公司证
券部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证券部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 1 道创维大厦 A 座 16 楼证券部
收件人:创维数字证券部
邮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545464
联系传真:0755-26010028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
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
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
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7 年 8 月 29 日 16: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
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
外的人。
四、其他
(一)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二)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
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三)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公告提交的
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
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
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
被他人侵犯。
特此公告。
征集人:鞠新华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
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
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
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
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鞠新华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8月31日召开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3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
4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
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日期: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