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2月7日,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电话形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2月15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世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