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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新城: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公告编号:2021-026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14:00。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11号金鹰大厦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隋景宝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85,315,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4.592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2,857,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4.2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7,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80%。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7,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980%。其中: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7,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80%。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李乐乐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7%;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0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弃权1,705,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752,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6170%;弃权1,70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9.383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82,85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7%;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7%;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反对2,441,3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408%;弃权1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59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隋景宝先生、张铁成先生、迟峰先生、王洪海先生、李海旭先生、关笑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范立夫先生、黄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7.1 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隋景宝先生

表决结果:282,857,601票,其中中小股东101票。

(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铁成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洪海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迟峰先生

表决结果:282,857,601票,其中中小股东101票。

(5)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旭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

(6)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笑女士

表决结果:284,546,501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1票。该议案表决通过。

7.2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独立董事候选人钟田丽女士

表决结果:284,546,503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3票。

(2)独立董事候选人范立夫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6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6票。

(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鹏先生

表决结果:284,546,503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3票。该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张潇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监事候选人张潇潇女士表决结果:284,546,502票,其中中小股东1,689,002票。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田浩森、李乐乐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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