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许波先生为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星期三)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许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许波先生 的提名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通过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认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三)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许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提请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宁 平 尹晓冰 鲍卉芳 汪 涛 2018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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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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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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