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减持至5%以下,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二大股东孙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孙洪杰先生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孙洪杰先生于2020年7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1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完成后,孙洪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其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孙洪杰 | 合计持有股份 | 65,000,000 | 5.91 | 54,000,000 | 4.9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000,000 | 5.91 | 54,000,000 | 4.9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孙洪杰 | 大宗交易 | 2020年7月9日 | 1.70 | 11,000,000 | 1.00 |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孙洪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重要事项
1、孙洪杰先生本次减持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孙洪杰先生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4、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