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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北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吴长波)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2次,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20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谨慎的态度对任期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三)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并就公司审计部门相关制度及审计机构续聘事项进行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任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人员问询,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深入调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在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给予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六、其他事项

(一)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本人在公司的任期起始日为2021年10月26日。2022年,本人将继续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尽最大努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吴长波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刘杰)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0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200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着谨慎的态度对任期内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后进行投票,未对董事会上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三)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并就公司审计部门相关制度及审计机构续聘事项进行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任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人员问询,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深入调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法律专长,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从法律理论和应用实践的角度,给予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六、其他事项

(一)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本人在公司的任期起始日为2021年10月26日。2022年,本人将继续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尽最大努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刘杰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陆群威)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0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200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以下议案投了反对或弃权票: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李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反对理由为:根据李雳先生简历,其没有文化影视行业从业经验,担任公司董事长不符合公司经营决策需要。《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投弃权票。《关于聘任严雪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弃权理由:经审阅严雪峰先生的简历,其企业管理的经验较少,入职公司时间较短,本人无法判断严雪峰先生能否胜任公司总裁职务。《关于聘任晏晶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兼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弃权理由:经审阅晏晶女士的简历,其投资多家公司,并任职多家公司董事职务,且晏晶女士入职公司时间较短,本人无法判断晏晶女士能否胜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职务。《关于聘任张雪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弃权理由:经审阅张雪女士的简历,近年来其工作经历主要集中于投资公司,缺乏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工作经历,且其入职公司时间较短,本人无法判断张雪女士能否胜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履行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任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人员问询,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深入调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法律专长,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从法律理论和应用实践的角度,给予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六、其他事项

(一)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本人在公司的任期起始日为2021年10月26日。2022年,本人将继续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尽最大努力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陆群威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邸晓峰)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702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投了反对或弃权票:

1、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反对理由为:本人查阅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资料,该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资料没有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形式要件不完全符合深交所关于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关于股东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反对理由为:本人查阅了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资料,该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资料没有提案人关于提案符合《股东大会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声明,形式要件不完全符合深交所关于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3日年报问询函回复,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大碗娱乐20%股权的独立意见》。

7、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出具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说明》。

(二)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三)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要求,审阅了公司2020年年度、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年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并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任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人员问询,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深入调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法律专长,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从法律理论和应用实践的角度,给予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六、其他事项

(一)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本人在公司的任期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5日。在任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邸晓峰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褚建国)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及发表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703

序号

序号2021年第七届董事会议案本人意见
11月12日第38次议案1: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果冻大会》的议案同意
23月22日第39次议案1:审议《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果冻大会》的议案同意
34月29日第40次议案1: 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3: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5: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6: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7: 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8:审议《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9:审议《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10: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11:审议《公司202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第12项议案; 弃权第10项议案;反对第1、2、3、4、5、6、7、8、9、11项议案。
46月16日第41次议案1:审议《关于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股东青岛西海岸控股发展有限公司提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议案1:同意; 议案2:同意
58月23日第42次议案1:审议《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1:反对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任期内作为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除亲自参加了公司七次董事会并发表董立董事外,还做了以下工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2021年3月12日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公司发出《关于加快确定2020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督促函》2、分别于2021年3月30日和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2次审计前与审计中两次沟通会。审计前沟通会,在审议了审计工作计划基础上,向审计机构明确提出了审计工作要求以及重点审计领域;审计中沟通会中对审计机构工作提出了质疑,要求其对有关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并对本人关心问题拿出审计意见。3、2021年4月30日向公司发出“公告本人对董事会第40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的督促函”。对此,致电北京证监局做出情况说明,并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了书面说明。4、为加快深交所问询函回复工作进度,于2021年6月15日,主持召开了以核查为目的的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对有关内控风险进行全面核查。5、2021年8月3日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回复,发表了《关于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6、对2017年以来的历年董事会会议记录进行了核查,针对存在问题出具了相关风险提示函。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议案2:同意
68月27日第43次《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大碗娱乐20%股权的独立意见》同意
79月22日第44次议案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意见》的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收到股东联合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函件》的议案 议案4: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议案 议案5:审议《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1:除对候选人晏晶女士持反对意见外,其他同意。 议案2、3、5同意 议案4:反对

1、本人对任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人员问询、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深入调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3、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在任期内充分利用自身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聘任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结合公司实际和本人实践经验,给予专业的意见或建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五、其他事项

1、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2、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3、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在公司的任期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5日。在任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多次建设性的建议,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褚建国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艳)

作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在任期内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将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4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7702

本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行使表决权,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投了反对或弃权票:

1、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反对理由为:减值事项未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并形成决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反对理由为:内控自我评价未经董事会认真讨论并形成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反对理由为:该议案涉及《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反对理由为:该议案涉及《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反对理由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人持异议的2020年度报告相关联。

2、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议案,反对理由为:议案所附的“世纪伙伴还款安排与计划”对能否实现回款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可行的补救措施,同时,议案未经董事会充分讨论。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2、2021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3日年报问询函回复,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6、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大碗娱乐20%股权的独立意见》。

7、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对任期内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相关附件认真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影响,通过向相关人员问询,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深入调查,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投资者及时、公平地获取相关信息。

(三)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项独立董事培训活动,深化对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强化对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在投资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对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结合监管机构最新的审核理念和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或建议;同时,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实时了解公司动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

五、其他事项

(一)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作为独立董事,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作为独立董事,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本人在公司的任期截止日为2021年10月25日。在任期内,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尽可能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从而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艳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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