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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北文: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23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ST北文 公告编号:2021-063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9月20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9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监事会拟同时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名单进行逐项审议:

1.1审议《关于提名江洋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就江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案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1.2审议《关于提名金波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就金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表决情况:此议案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2、审议《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义兴达”)签署《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委托资产处置合同》,约定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给福义兴达。截止合同签署日,世纪伙伴应付公司的往来款余额为326,752,977.97元。上述款项为世纪伙伴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支持其日常经营管理而发生的往来款。因公司转让世纪伙伴100%股权,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其业务实质为公司与原全资子公司经营性往来款,截至目前尚未清理完毕。

公司与福义兴达签署的《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委托资产处置合同》已对相关往来款支付进行约定。为进一步维护公

司利益,经公司与世纪伙伴进一步协调,世纪伙伴已对还款时间作出进一步安排,并出具相关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及进一步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6)。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此议案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相关人员个人简历

1、江洋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江洋,男,1986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具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

2011.08—2012.11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主管2012.12—2013.1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主管2012.12—2020.06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

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20.06—2020.12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12—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

理兼投资部总经理江洋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105,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金波先生个人简历:

姓名:金波,男,197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主要工作经历:

2005.07—2008.0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8.04—至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波先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于2021年8月27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1]4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拟给予其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最终以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并基于公司持续稳定运行等方面考虑,公司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前述情形外,金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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