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和《关于<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9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9月17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随即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回复工作。鉴于问询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公司无法在2019年9月17日前完成回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