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本次会议于2018年10月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召开。3.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高管变更的议案》公司总经理胡世保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聘任叶少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 0票。2.审议《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胡世保先生由于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选
举叶少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叶少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董事的职责要求。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力度,公司决定调整总部机构设置,将原审计监察部调整为审计部及纪检监察部。机构调整后,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审计部将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部门,纪检监察部将作为公司纪委工作部门,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