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撒旅业”)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一部发来的《关于对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2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向交易所申请,将问询函回复日期延期至2022年6月21日,具体详见《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截止目前,由于问询函中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核实和补充,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2022年7月5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事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