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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0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我们出席股东大会11次。我们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召开的11次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均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22次,参加董事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 (次)缺席原因及其他说明
吴邦海222200-
程 政222200-
胡 猛222200-
毕秀丽101000-
王冬美121200-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提出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议案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关注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议了所有董事会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我们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认真分析公司各项经营、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更、非公开发行股份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形成公正、科学、合理的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我们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2020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董事会议案部分内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一) 22020年1月2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提名陈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候选人及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2020年3月1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对聘任陆建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发表独立意见。

(三) 2020年4月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与关联方共同增资事项了事前认可,并对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 2020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关联方增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五) 2020年4月2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面向5%以上股东及其他战略投资人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进行事前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六) 2020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公司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聘请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 2020年5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方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八) 2020年5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修订非公开发行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 2020年5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提名毕秀

丽女士为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 2020年5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暂时放弃购买途牛股份的商业机会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十一) 2020年6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方出售保理业务公司控股权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十二) 2020年7月3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史禹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

(十三) 2020年8月11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 2020年8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十五) 2020年9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购买控股股东方持有的深圳市活力天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天汇”)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十六) 2020年10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对聘任刘江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金鹰先生为首席执行官,提名陈杰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 2020年11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申请信托贷款并由控股股东就本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八) 2020年11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以活力天汇股权进行约定购回交易并由控股股东方对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九) 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向关联方购买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二十) 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独立董事

对公司收购关联方下属全资子公司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其他职责履行情况

1、现场调研: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对公司本部、凯撒同盛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新华空港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进行研究和提出建议。同时,我们对公司内、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我们在上市公司的考察天数均超过10天。工作内容包括参加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新项目论证等。

2、重大事项审议决策方面:报告期内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产业链上下游公司等重大事项,我们根据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事先进行充分讨论、沟通,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进行独立性判断,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2020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我们其中三位独立董事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先后组织了三次会议,独立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以及会计师对年报审计计划及相关工作安排。同时,密切关注2020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并积极协调解决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监督了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的审计以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四、其他工作

2020年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2、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3、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20年,我们全面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较好地

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合理化建议,为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尽一份力。

最后,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0年度给予我们的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吴邦海、程政、胡猛、毕秀丽

2021年3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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