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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游 公告编号:2019-062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凯撒03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8月 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1、变更的具体内容

(1)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

(2)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

(3)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

(4)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

(5)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

(6)“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财务指标。

(二)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1、变更的具体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不适用于权益工具投资。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在首次执行日(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金融资产类别原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
计量类别账面价值计量类别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摊余成本(贷款和应收款项)应收账款1,003,916,459.15; 应收款项融资:0 其他应收款:184,979,609.18摊余成本应收账款948,227,709.00 应收款项融资33,874,324.83 其他应收款:182,614,159.35
股权投资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50,702,469.8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0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50,702,469.86

根据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金融工具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

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本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新金融准则》和《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四、 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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