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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

(2020年修订)(2020年9月4日 经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各项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准确计量公司各项资产的价值,确保财务状况的客观性、真实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会计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公司”系指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公司”系指集团公司和各类控股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或根据本制度制定各自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管理细则,并报集团公司备案。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核销资产减值的,在本单位履行必要的审批后,还需要依据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方可入账予以核销。第五条 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第六条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范围包括金融资产(不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下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商誉以及其他长期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及商誉的减值在以后持有期间不得转回,只有在处置时才能转出。第七条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本制度规定的范围。第八条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月度、存货季度、其他资产年度)检查、测试各项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发生减值的,根据后续的方法提取减值准备。

第二章 资产减值认定的一般原则

第九条 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应进行减值测试:

(一)资产的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

(六)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第三章 主要资产减值项目的计提方法及审批程序

第十条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制度对公司经营过程中最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项目的计提方法进行了规范,未作出规范的项目发生减值的,须根据本制度

规定的程序,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会计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主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的计提方法、相关判断依据以及程序如下: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经判断确定几乎可以收回的代收款项、未逾期押金及保证金、备用金、公司员工个人欠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5、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6、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票据,判断应收票据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不存在差异,不确认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票据,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该应收票据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由业务经办人提出申请,经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财务部应将上述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并按应收账款的相关规定

计提坏账准备。

(2)应收账款

公司对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采用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应采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账款应采用单项计提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预期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

按账龄信用风险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0-6个月(含6个月)0
7-12个月(含12个月)5
1-2年(含2年)10
2-3年(含3年)20
3-4年(含4年)40
4-5年(含5年)60
5年以上100

③对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处于不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分三个阶段进行计量: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一阶段,不计提坏账准备。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以及经判断确定几乎可以收回的代收代付款、未逾期押金、备用金、保证金、公司员工个人欠款等。若上述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发生变化出现差额的,则转至另两个阶段按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

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并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主要包括:除第一、三阶段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按账龄信用风险组合预计信用损失计提减值比例:

账龄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
1-2年(含2年)10
2-3年(含3年)20
3-4年(含4年)40
4-5年(含5年)60
5年以上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并转入第三阶段

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按照该其他应收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④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由业务经办人提出申请,经经办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公司财务部应将上述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其他应收款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4)计提坏账准备的审批程序

①月末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单位(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应分别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逐个检查,看是否出现除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情形外的其他需要计提坏账准备的迹象,提出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形,由公司财务部在月末分析各项应收款项账龄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计提比例计提,最终与会计报表一同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减值确认方法如下:

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照未来 12 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③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三阶段的划分,适用于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若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公司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6)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除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

(二)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减值准备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减值的确认方法

本制度中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主要是指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第一项减去第二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一是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是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公司应当按照确定交易价格的原则(关于可变对价估计的限制要求除外)预计其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等。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公司上述第一项减去第二项后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在确定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时,公司应当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按照上一段的要求确定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的减值损失。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测试相关资产组的减值情况时,应当将按照上述要求确定上述资产减值后的新账面价值计入相关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2)计提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减值的审批程序

每个月末,业务部门应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证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公司业务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三)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如果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成本的,则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2、存货发生减值迹象的认定标准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公司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公司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并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处理

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与计提该准备的存货项目或类别应当存在直接的对应关系。

5、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审批程序

每个季度末,公司管理存货资产的职能部门应对所有存货进行盘点,检查并判断各项存货是否出现跌价的迹象,列出跌价存货的清单,会同财务部提出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四)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1、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其中,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的直接费用等。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3、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4、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

5、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年末,长期资产管理部门应对长期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有证据证明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公司长期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五)商誉减值准备

1、商誉减值测试的基本要求

公司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商誉难以独立产生现金流量,因此公司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为了资产减值测试的目的,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应当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2、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最后,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应当将商誉减值损失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3、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年末,公司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如存在商誉减值情况,由相关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方案,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分管副总裁、总裁批准。

第十二条 年末,集团公司财务部对年内新增的各项减值准备进行汇总,并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决议。减值准备金额巨大的,还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投资权限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第四章 资产核销的程序及审批

第十三条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资产进行检查,如果存在资产核销事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按下列程序核销:

(一)相关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资产核销的申请报告,申请核销资产的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核销的数额及相应的书面证据;

2、形成的过程及原因;

3、追踪催讨过程和改进措施;

4、对公司财务状态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5、涉及的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7、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涉及的关联方偿付能力说明;

8、是否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说明;

9、集团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等。

(二)控股子公司由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审批后的资产核销申请报告。

(三)集团公司财务部汇总控股子公司上报的资产核销申请报告,报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营班子成员、总裁审批,并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审批。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已提减值准备资产的核销金额占集团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以上的需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核销涉及关联交易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四)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审议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议,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并形成决议。

(五)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集团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资产核销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并予以核销。

第五章 资产减值的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中披露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比例和提取金额,若已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在提取后,其价值又有较大变动,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十五条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披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至少包括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的审批程序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至少包括对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等;

(三)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还应当列表至少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名称、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四)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如有);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如有);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公司核销减值准备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如按相关规定需报股东大会审议的,在股东大会审议后披露相关决议结果。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十八条 如本制度规定的事项与国家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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