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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闻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8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海南省保亭县,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和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额度为4,840万元,累计担保总额度为100,34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海南省文创旅游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车音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三亚凤凰岭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69,654万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相关事项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

二、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关联方交易等问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和其他关联方的其他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委托经营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

2.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是正常的资金借用和日常资金调拨所致,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合理,关联交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及因关联交易产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坏账核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之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2.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坏账准备,所核销坏账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已全额计提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同时督促管理层采取措施,继续追索本次核销的账款。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有关事项之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郭全中 陈建根 田迎春

2020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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