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0-8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盐湖 | 股票代码 | 00079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舜 | 李岩、巨敏 | ||
办公地址 | 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 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 ||
电话 | 0979-8448121 | 0979-8448121 | ||
电子信箱 | lishun000792@126.com | yhjf0792@sina.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628,386,904.65 | 9,930,782,577.30 | -3.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82,307,393.73 | -423,686,385.75 | -422.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46,133,096.17 | -480,011,707.93 | -397.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68,728,059.20 | 2,310,751,821.32 | -167.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64 | -0.1521 | -318.3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64 | -0.1521 | -318.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7%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009,980,631.55 | 22,531,500,338.90 | -6.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87,095,805.76 | -30,519,995,484.78 | -72.1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9,08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境内自然人 | 20.28% | 1,101,748,811 | ||||||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86% | 753,068,895 | 质押 | 753,000,000 | ||||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52% | 571,578,484 | ||||||
国家开发银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40% | 402,200,881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38% | 346,750,15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1% | 283,312,196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2% | 207,769,728 |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19% | 173,553,462 | ||||||
高观投资有限公司-客户资金 | 境外法人 | 1.68% | 91,418,118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5% | 73,073,138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2 盐湖 01 | 112154 | 2013年03月06日 | 2020年03月06日 | 267,405.75 | 5.70%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134.42% | 229.01% | -94.59%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1.18 | -26.32 | -142.47%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法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实现了剥离资产平稳出表,金融风险得到化解,盈利能力逐步恢复。面对新的股东结构,如何恢复上市等新问题新困难,盐湖股份按照《重整计划》进一步做优做强现有钾、锂主营业务,继续优化完善上市公司的管理机制,使盐湖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一是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管控质量。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化运作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职能,不断改进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通过不断
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二是持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开源节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三是积极督促管理人落实重整计划的提存股票划转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在西宁中院的指导下,管理人监督、协助公司将预留股票中的197,901.39万股股票司法划转至债权已经西宁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剩余66,777.22万股股票继续留存于管理人专用账户,待债权确定后再行划转,为下一步恢复上市目标奠定了基础。四是与金融机构建立稳定的沟通机制。盐湖股份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金融机构作为公司股东已与盐湖股份公司建立了稳定的沟通机制,并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依法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同时积极参与盐湖股份公司内部治理,使盐湖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更加科学规范。五是持续深入强化安全环保责任,做好安全环保工作。制定并下发《HSE管理手册(试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制度方案,强化全员安全环保责任,明确安全环保目标,杜绝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发生,降低企业运营风险。
——钾板块
公司重整完成后,聚焦重点业务,针对主营业务钾肥。一是认真总结2019年生产工作经验,对标对表,查症结,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产提质增效。始终以“提质、保量”为目标,做到“多、快、好、省”抓住主线,确保钾肥生产优质高产。二是在生产经营,管理举措,工艺信息化等方面做好创新工作,逐步实现了从传统工艺生产逐步转变为“数字化”生产。三是夯实员工工艺理论基础,使职工温故而知新,强化操作技能,提升产量、质量。同时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做到“严兑现硬考核”,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四是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构建标准化服务体系,适时调整销售结构,把好产品质量关,稳定产品销售。
公司上半年生产氯化钾263.73万吨,较上年同期多生产16.09万吨;销售氯化钾301.58万吨,
较上年同期多销71.59万吨,同比增长31.13%;销售价格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年初进口氯化钾大合同价格降低。
——锂板块蓝科锂业作为公司锂板块的核心单位,针对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一是始终坚持目标导向,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为标准,对标对表,分解责任,落实全员绩效考核,提质提量;二是试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提升干部员工积极性,提产提效,让企业向“高产量、高品质、高速度、高效率、高效益”转变。
蓝科锂业上半年实际生产碳酸锂5801吨,销售碳酸锂3972吨,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碳酸锂价格下跌影响,随着行业供需格局调整,近期碳酸锂价格在逐步回升。2万吨碳酸锂项目受公司司法重整影响,建设资金紧缺、融资难度加大,总体完成形象进度约75%,目前公司与各股东方正在多方协调解决资金问题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主要装置投入运行。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