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15日发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苏蓉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41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141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在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内,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1年11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1名激励对象授予1,15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0元/股。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