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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神科技:关于核销长期挂账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促使财务报告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对债权人已注销、无法联系及长期挂账无需支付等原因形成的无法或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核销。

一、 本次核销长期挂账款项的主要概况

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共176笔,合计金额2,347,362.76元,本次核销主要原因为通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企查查等渠道对应付款项主体进行公开查询后债权人已注销或无法核查到债权人信息及应付款项存在长期挂账,欠款主体与公司长期无交易且无法与对方取得联系的情况。其中,债权人吊销或注销38笔,合计金额1,209,734.07元;无法查的相似公司主体16笔,合计金额97,047.59元;五年以上长期挂账无法联系122笔,合计金额1,040,581.10元。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付账款合计2,347,362.76元将全部转入2020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272,367.96元。

本次核销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核销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涉及公司关联方,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核销长期挂帐款项。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长期挂帐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董事会就本次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长期挂帐款项核销。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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