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陈文胜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6个月。此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73,455.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独立董事:
郭华平 郭亚雄 周学军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