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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01

债券简称:14江泥01 债券代码:112223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

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19年5月

I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II

目 录

重要声明............................................................ I目 录............................................................. II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2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4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 5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6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8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9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10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1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2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1、债券简称:14江泥01

2、债券代码:112223.SZ

3、债券期限:5年期

4、债券利率:票面利率6.85%,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6、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到期一次还本,最后

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7、债券发行首日:2014年9月12日

8、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4年10月23日

9、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了持续跟踪和监督。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1、公司名称: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

3、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尚文

4、公司信息披露联系人:彭仁宏

5、联系电话:0791-88120789

6、联系传真:0791-88160230

7、互联网址:www.wnq.com.cn

8、电子邮箱:wnqzqb@126.com

9、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1、公司经营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2018年2017年
收入占比收入占比成本占比成本占比
主营业务水泥75.1273.5951.8173.0347.4668.9436.7370.30
熟料1.501.472.323.271.061.551.933.69
混凝土23.1722.7015.3521.6418.6627.1012.3323.61
新型墙材1.621.591.041.461.211.751.011.94
其他0.430.420.280.400.300.430.190.36
小 计101.8499.7770.8099.8068.6999.7752.1999.90
其他业务0.240.230.140.200.160.230.050.10
合 计102.08100.0070.94100.0068.85100.0052.24100.00
项目2018年2017年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100.5483.7420.06%
负债合计39.6037.415.85%
所有者权益合计60.9446.3331.53%
营业收入102.0870.9443.90%
净利润18.388.42118.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2015.9058.4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4年9月17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全部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金额约定用途是否一致
募集资金净额4.98
补充运营资金4.98补充运营资金
已使用资金合计4.98补充运营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0.00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2018年2017年
流动比率1.340.88
速动比率1.180.72
资产负债率(%)39.3844.67
贷款偿还率100%100%
利息偿付率100%100%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32.0712.59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增信措

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财务管理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4、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本期债券未设置担保、质押等增信机制。

第六章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18年9月12日,14江泥01债已按时全额兑付2017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1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发行人于2018年3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发行人于2019年3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

三、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3日出具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公司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上调为AA+级,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上调为AA+级,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方真变更为彭仁宏。

根据发行人2018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方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方真先生离职后,发行人董事会聘任彭仁宏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事务。

第十一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2018年度,本期债券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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