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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平能: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2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 年 10 月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855,918,104.41               5,308,803,437.46                        10.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72,648,908.26               4,085,122,479.35                         7.0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99,677,382.99                    51.62%        2,019,236,199.64               46.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315,600.55                    158.87%        231,913,316.66               159.6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96,500,600.46                    158.68%        232,987,651.98               159.8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107,833,808.85            40,302.0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5                  159.38%                 0.229               16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5                  159.38%                 0.229               160.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3%                   6.25%                  5.48%                14.8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099,125.34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790.02
合计                                                                         -1,074,335.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4,612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
(集团)有限责 国有法人                61.42%        622,947,287
任公司
北京紫光通信科
                 国有法人               1.56%         15,851,700
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0.92%          9,299,4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姚建平           境内自然人             0.27%          2,788,880
梅林             境内自然人             0.21%          2,110,800
郝军扬           境内自然人             0.20%          2,056,157
徐巍             境内自然人             0.20%          2,000,000
添敖资产管理
(上海)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9%          1,878,000
司-添敖祥泰私
募基金
梅东             境内自然人             0.15%          1,520,100
UBS AG           境外法人               0.14%          1,416,32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
                                                                       622,947,287 人民币普通股         622,947,287
公司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5,851,7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51,7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299,400 人民币普通股           9,299,400
姚建平                                                                   2,788,880 人民币普通股           2,788,880
梅林                                                                     2,110,800 人民币普通股           2,110,800
郝军扬                                                                   2,056,157 人民币普通股           2,056,157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徐巍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添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878,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78,000
添敖祥泰私募基金
梅东                                                                     1,520,1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0,100
UBS AG                                                                   1,416,324 人民币普通股           1,416,3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说明                             公司其余股东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前十大股东中,股东“姚建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00,0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788,880 股,合计持有 2,788,880 股;股东“徐巍”通过客户信用交易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0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低质动力
煤,多用于发电、取暖及民用。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9亿元,同比增加
46.37%;实现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增加159.64%。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58.56亿元,
比年初增加10.31%;所有者权益43.73亿元,比年初增加7.04%。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销售结
构为地销煤销量占71.82%,市场煤销量占24.39%,电煤销量占3.79%。
     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盈利的原因为:煤炭市场回暖,煤炭销售价格上升较多,
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47.98元/吨,与上年同期180.07元/吨相比上涨
167.91元/吨,上涨幅度93.25%,因煤炭售价提高增加营业收入80,155.00万元。公司2017年前
三季度煤炭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受西露天矿露天开采结束、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
术改造尚未批复等因素影响,公司同比减少煤炭产量96.38万吨;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销
售数量为477.36万吨,与上年同期600.11万吨相比减少122.75万吨,下降幅度20.45%,因煤炭
销量下降减少营业收入22,107.29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10,509.18万元,同比增加40302.01%。主要原因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29,625.11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同比增加86,996.57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2,628.54万元,主要原
因是代收平煤公司货款的净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9,115.93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金同比增加8,136.23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482.77万元 ;支付的
各项税费同比增加28,637.74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2,175.27万元,
主要原因是代收平煤公司货款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中国国电在
                                             关于同业竞
                                                            收购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中国国电集    争、关联交                    2008 年 07 月                报告期内严
                                                            中所作承诺                     9999-12-31
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易、资金占用                  02 日                        格履行承诺。
                                                            如下:1.为彻
                                             方面的承诺
                                                            底解决平庄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煤业与上市
公司同业竞
争问题以及
避免由于解
决同业竞争
问题而造成
的关联交易,
平庄煤业在
2007 年收购
上市公司前
身草原兴发
时曾承诺在
元宝山露天
矿、白音华矿
符合上市条
件并且市场
时机合适时
尽快完成煤
炭资产整体
上市。中国国
电保证继续
履行上述承
诺。2.收购完
成后,平庄煤
业仍然是上
市公司平庄
能源的大股
东,平庄煤业
通过股东大
会对上市公
司行使股东
权利。本次收
购将不会对
上市公司的
人员独立、资
产完整、财务
独立、机构独
立和业务独
立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仍
具有独立经
营能力,在业
务经营的各
环节与收购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人保持独立。
3.为避免未来
与平庄能源
产生同业竞
争,中国国电
做出以下承
诺:在平庄能
源合法有效
存续并保持
上市资格,且
本公司构成
对平庄能源
的实际控制
前提下,本公
司及本公司
的全资附属
企业或控股
公司将不在
平庄能源经
营区域内从
事与上市公
司业务构成
同业竞争的
业务。为避免
未来产生同
业竞争,本公
司承诺在平
庄能源合法
有效存续并
保持上市资
格,且本公司
构成对平庄
能源的实际
控制前提下,
如本公司或
其下属公司
获得的商业
机会与平庄
能源主营业
务有竞争或
可能有竞争
的,本公司将
立即通知平
庄能源,尽力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将该商业机
会给予平庄
能源,以确保
平庄能源全
体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4.
中国国电已
经作出了规
范与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
的承诺函,具
体内容有:
(1)不利用
自身对平庄
能源的实际
控制人地位
及控制性影
响谋求平庄
能源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
给予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
权利;(2)不
利用自身对
平庄能源的
实际控制人
地位及控制
性影响谋求
与平庄能源
达成交易的
优先权利;
(3)不以低
于市场价格
的条件与 ST
平能进行交
易,亦不利用
该类交易从
事任何损害
平庄能源利
益的行为。同
时,本公司将
保证平庄能
源在对待将
来可能产生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与本公司
                                               的关联交易
                                               方面,平庄能
                                               源将采取如
                                               下措施规范
                                               可能发生的
                                               关联交易:
                                               (1)若有关
                                               联交易,均履
                                               行合法程序,
                                               及时详细进
                                               行信息披露;
                                               (2)对于原
                                               材料采购、产
                                               品销售等均
                                               严格按照市
                                               场经济原则,
                                               采用公开招
                                               标或者市场
                                               定价等方式。
                                               \"     2006 年
                                               11 月 7 日,平
                                               庄煤业在重
                                               组草原兴发
                                               时,在《内蒙
                                               古草原兴发
                                               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
                                               置换暨定向
                                               发行报告书》
                     内蒙古平庄   关于同业竞   中承诺事项
                     煤业(集团) 争、关联交   如下:(1)为 2006 年 11 月                报告期内严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9999-12-31
                     有限责任公   易、资金占用 彻底解决平       07 日                     格履行承诺。
                     司           方面的承诺   庄煤业与上
                                               市公司同业
                                               竞争问题以
                                               及避免由于
                                               解决同业竞
                                               争问题而造
                                               成的关联交
                                               易,平庄煤业
                                               承诺在元宝
                                               山露天煤矿
                                               和白音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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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煤矿具备
上市条件后,
将在合适时
机以合理方
式将两个煤
矿置入上市
公司,尽快完
成平庄煤业
整体上市。
(2)平庄煤
业将销售公
司置入上市
公司,平庄煤
业不再保留
销售功能与
机构,平庄煤
业委托上市
公司统一进
行煤炭销售,
非经上市公
司同意,平庄
煤业将不再
自行或委托
他人代为销
售。平庄煤业
向上市公司
支付代理销
售的佣金,以
10 元/吨煤为
标准根据实
际销售量结
算。平庄煤业
承诺上市公
司所属各矿
煤炭具有优
先销售权。
(3)上市公
司重组实施
后生产经营
所必需的场
地,通过向平
庄煤业租赁
取得。重组交
割日起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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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平庄煤业
免收租赁费;
五年后平庄
煤业根据市
场情况按市
场公允价格
向上市公司
收取租金。平
庄煤业保证
不因土地使
用权问题影
响上市公司
的生产、经
营。(4)上市
公司重组实
施后,公司办
公、职工生活
所需的保洁、
安防、绿化、
供暖、用水、
用电、通讯等
公用事业、物
业管理服务
由平庄煤业
提供,并根据
优惠(合理)
的原则定价,
相关设施的
养护、维修费
用由上市公
司承担。(5)
平庄煤业在
充分保障上
市公司利益
不受损失的
基础上利用
平庄煤业现
有资源为上
市公司提供
服务。(6)平
庄煤业承诺
上市公司重
组后,上市公
司做到资产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独立完整、业
务、财务、机
构、人员独
立,做到充分
的“五分开”。
平庄煤业除
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外,不
对上市公司
的正常经营
活动进行干
预。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
——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
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及履
行》规定,公
司实际控制
人中国国电
于 2014 年
6 月 19 日出
具了《关于继
续督促内蒙
古平庄煤业
(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履
行承诺的
函》,主要内
容如下:“鉴于
平庄煤业已
向平庄能源
出具了《关于
明确资产注
入时间的承
诺函》,中国
国电将继续
督促平庄煤
业履行该承
诺。”平庄煤业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原承诺事
项进行了规
范,出具了
《关于明确
资产注入时
间的承诺
函》,公司于
6 月 26 日
依照平庄煤
业的书面承
诺函,对外发
布了《内蒙古
平庄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
制人、控股股
东规范承诺
情况的公
告》,主要内
容如下:1.关
于元宝山露
天煤矿注入
的承诺在元
宝山露天煤
矿满足以下
必备条件之
后 12 个月
左右,平庄煤
业将配合平
庄能源启动
收购元宝山
露天煤矿的
工作:(1)平
庄煤业解决
元宝山露天
煤矿资产注
入过程中存
在的土地、房
屋、未处置储
量、核定生产
能力及平投
公司费用等
问题;(2)元
宝山露天煤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矿满足法律
                                                         法规规定的
                                                         转让条件。
                                                         2.关于白音
                                                         华露天煤矿
                                                         注入的承诺
                                                         在白音华露
                                                         天煤矿满足
                                                         以下必备条
                                                         件之后 12
                                                         个月左右,平
                                                         庄煤业将配
                                                         合平庄能源
                                                         启动收购白
                                                         音华露天煤
                                                         矿的工作:
                                                         (1)白音华
                                                         露天煤矿建
                                                         设项目竣工
                                                         后通过政府
                                                         有关部门组
                                                         织的验收,并
                                                         取得政府有
                                                         关部门同意
                                                         投产的批文
                                                         及相关证照;
                                                         (2)白音华
                                                         露天煤矿满
                                                         足法律法规
                                                         规定的转让
                                                         条件。\"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无
股权激励承诺                   无
                                                         \"为维护资本
                                                         市场稳定,增
                                                         强投资者信
                               内蒙古平庄                心,保护投资
                               煤业(集团) 股份减持承   者特别是中     2016 年 01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2017-01-09   已履行完毕。
                               有限责任公   诺           小投资者权     08 日
                               司                        益,避免公司
                                                         股价出现大
                                                         幅波动,平庄
                                                         煤业承诺自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 7 月 9
                                                        日起六个月
                                                        内不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
                                                        本公司股份,
                                                        具体请见公
                                                        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
                                                        的《公司关于
                                                        积极维护股
                                                        价稳定的公
                                                        告》(公告编
                                                        号:
                                                        2015-015)。为
                                                        维护二级市
                                                        场的稳定,平
                                                        庄煤业严格
                                                        落实中国证
                                                        监会最新发
                                                        布的《上市公
                                                        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
                                                        定》(证监会公
                                                        告[2016]1 号)
                                                        的规定,承诺
                                                        自上述承诺
                                                        到期后一年
                                                        内(至 2017
                                                        年 1 月 9 日)
                                                        不通过二级
                                                        市场减持本
                                                        公司股份。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无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00,752,085.04                2,168,956,061.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7,257,264.00                   678,258,126.63
    应收账款                                              763,877,507.46                   506,570,956.70
    预付款项                                               12,227,124.13                      21,786,459.1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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