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宋忠庆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经核查,宋忠庆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宋忠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宋忠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去职务后,宋忠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万红波 、李宗义 、王金贵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