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2年6月21日公司向所有股东实施10派1.5元利润分配方案,拟以5.92元/股扣除已分配红利0.15元/股按5.77元/股回购的调整方法。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