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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度履职报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受全体股东和股东代表的举荐,我们履职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听取公司生产经营汇报,关注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针对公司经营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2021年度,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万红波 | 9 | 7 | 2 | 0 | 0 | 否 |
李宗义 | 9 | 7 | 2 | 0 | 0 | 否 |
王金贵 | 9 | 7 | 2 | 0 | 0 | 否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5 |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在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行职责,在审计委员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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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过程中进行充分沟通,对内部控制审计提出了相关建议,对公司定期报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提名委员会中,对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对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审议。
独立董事在各委员会的任职情况详见下表(★为主任委员,☆为委员):
姓名 | 任 届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投资 委员会 |
万红波 | 七届 | ☆ | ★ | ☆ | ☆ |
李宗义 | 七届 | ★ | ☆ | ☆ | —— |
王金贵 | 七届 | ☆ | ☆ | ★ | —— |
(三)2021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1年3月11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4月15日 | 关于2020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19日 |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8月31日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1月22日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1年12月6日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日常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履行职责,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议案,事先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情况,确保独立、审慎、客观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日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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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中,能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能力。在此基础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要求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二)对公司治理活动的监督
报告期内任职期间,通过准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监督决策程序,审慎发表表决意见和独立意见等活动,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协调运作、制衡有力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三会一层”依法行使各自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
(三)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督促公司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确保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性。
我们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事项,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四)自身学习与培训情况
通过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甘肃证监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工作实践交流等培训活动,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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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我们没有发现所审议事项影响执业的独立性,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2年,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紧密关注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