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不追溯调整2019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预收款项 | 3,762,342,899.54 | |
合同负债 | 3,762,342,899.54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1月1日 |
预收款项 | 2,215,758,107.38 | |
合同负债 | 2,215,758,107.38 |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