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0月2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0月28日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非执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书志先生和郭敬谊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范立夫先生、胡滨先生、梁硕玲女士和黎文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传辉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不适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