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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一、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关于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经审查葛长伟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葛长伟先生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3、经充分了解葛长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葛长伟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4、同意董事会提名葛长伟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葛长伟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崔舟航先生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经审查崔舟航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崔舟航先生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3、经充分了解崔舟航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崔舟航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4、同意聘任崔舟航先生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高级管理人员)。崔舟航先生的正式履职尚需通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质测试,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备案程序。

三、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吴顺虎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经审查吴顺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吴顺虎先生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3、经充分了解吴顺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吴顺虎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4、同意聘任吴顺虎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范立夫 胡 滨 梁硕玲 黎文靖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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