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志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通过《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2021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