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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西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7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经2021年12月6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事项,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决定。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在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保证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原则下,对经理层进行授权;

(二)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三)授权事项可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第四条 经理层负责“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总经理按照《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五条 授权事项分为长期授权事项及临时授权事项。长期授权事项为本办

法规定的授权事项,临时授权事项由董事会通过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向经理层授权。

第六条 经理层对授权范围内事项,应根据《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相应决策方式,严格按照《总经理办公会管理要求及议事规则》执行。其中,需经党委会前置审议的事项,需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方能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

第七条 经理层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或者超越授权范围,同时须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执行情况。董事会有权对经理层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 权限条件

第八条 经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二)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授权范围做出决策。

第九条 经理层决定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做出决定。

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有冲突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应当对相同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各项交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以累计计算的数额行使相应的授权。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

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低于” “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附件: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

附件

经理层经营权限清单

序号

序号决策事项经营权限
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
(一)战略管理
1三年滚动规划前置审议决定
2公司与地方政府、军队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有关单位的战略合作协议前置审议决定
(二)研发
3军机型号研制重大事项前置审议决定
4型号预研规划、谱系管理等重要事项前置审议决定
(三)生产及资本运营
5风险投产方案前置审议决定
6同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超预算,投资总额85万元(含)以上(总投资20%以内)前置审议决定
7募集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满足项目建设目标、生产纲领的需要,新增或取消工艺设备、生产厂房;单体建筑面积调增5%(含)以上决定
8单项(台、批)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处置,需备案的账面净值或转让底价1000万元以下(报废、报损)决定
9单项(台、批)固定资产转让、回购(评估立项、经济行为请示、处置方式等)及资产挂牌转让项目降低转让底价,账面净值或转让底价100万元以下决定
10单项(台、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账面净值或转让底价85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以下决定
11账销案存固定资产(股权类、债权类)处置决定
(四)人力资源管理
12关停并转企业所涉及职工的安置方案决定
1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新编、重大修订或重要方案(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政纪惩处管理等)决定
(五)财务管理
14首次增加的保险品种(金额85万以上时)前置审议决定
15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方案前置审议决定
(六)合规管理
16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执行情况,年度预算(不含成员单位)决定
17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不含成员单位)的新编及重大修订决定
18普通员工政纪惩处(记大过及以上处分)决定
19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等处理方案前置审议决定
20案件方案涉及公司重大利益处置的事项决定
21严重、重大及违反质量红线的质量问题责任追究前置审议决定
(七)对外捐赠
22单笔低于人民币50万元决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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