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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767 证券简称:晋控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015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76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2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7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9445.29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4991.05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9778.85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6家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C38

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F52.51批发和零售业批发业、零售业

J69

J69金融业其他金融业
I6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传输服务

K70

K70房地产业房地产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806.15万元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7694.34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40000万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待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诉讼地诉讼案由诉讼金额被告案情进展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人民币约300万元15个机构及个人,要求中审亚2023年10月8日一审开庭一
券虚假陈述纠纷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连带责任次,后续进入系统性风险评估阶段,至今,未收到二次开庭的通知或公告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1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行政监管措施机关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119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张建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监管局2021-11-16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24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范晓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监管局2021-12-3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计监管部股转会计监管函[2021]9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2021年12月27日
序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行政监管措施机关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吕淮海、张建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4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袁振湘、倪晓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2年1月20日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7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臧其冠、刘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四川监管局2022年3月7日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解乐、李家忠采取行政处罚的决定黑龙江监管局2022年8月22日
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号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9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5号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3年1月3日
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46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孙有航、汪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西监管局2023年11月21日
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2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吉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北京监管局2024年2月7号
12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股转会计监管函[2024]1号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陈吉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会计监管部2024年3月4日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1:崔伟英,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3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2:靳九彦,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2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孟渊,于200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2份; 2023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52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8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投标确定,不会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认为: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编号: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纪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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