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本钢板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冯进军 | 联系电话:021-3803271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泽 | 联系电话:021-38675954 |
一、保荐工作概述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5次(持续督导期间: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审议规则和披露要求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2018年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东辽宁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就其下属本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他销售公司与公司下属销售公司的独立性及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出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直接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2019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冯进军 陈 泽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