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该次股东大会有效期至2020年6月9日。 同时,2020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大会需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的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事项包括本次发行的数量、定价方式、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等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该次股东大会有效期至2020年6月9日。 同时,2020年1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关于核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号)。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的顺利进行,公司股东大会需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事项的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外,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内容不发生变化。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