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目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已用完,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临时周转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使用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3、投资品种:公司进行资金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类理财产品,具体仅限于固定收益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资金来源
公司以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项目,需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公司设立理财小组,由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公司相关制度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定的授权人签字后方可执行。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已制定《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进行资金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类理财产品,具体仅限于固定收益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2019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9年1-12月份,公司购置理财产品5,277.3万元,收益60.58万元。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能够保证理财投资的资金安全。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固定收益类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证券相关的投资。公司利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持续督导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人认为:公司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增加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O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