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 2019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476号》文核准,同意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9,371,534股新股。截止2018年2月8日,公司实际已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39,371,532股,发行价格为5.4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988.1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34,199,999.93元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将款项人民币3,965,799,988.19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入账日期 | 金额 |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 0706000429221039019 | 20180208 | 2,265,799,988.1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 21050165410300000104 | 20180208 | 1,000,000,000.00 |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营业部 | 800201215000204 | 20180208 | 700,000,000.00 |
合计 | 3,965,799,988.19 |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054号验资报告:扣除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4,199,999.93元后,剩余募集资金3,965,799,988.19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承销保荐费用进项税1,935,849.0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735,837.24元,其中人民币739,371,532.00元记入注册资本(股本),资本溢价人民币3,228,364,305.24元记入资本公积。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171,484,094.45元,2019年1-6月份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42,000,000.00元、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319,504.15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5,035,656.77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根据该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18年3月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分行、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所有的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 活期专户 | 0706000429221039019 |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 活期专户 | 21050165410300000104 |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营业部 | 活期专户 | 800201215000204 |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
上述账户仅限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元) |
中国工商银行本溪市分行本钢支行 | 活期专户 | 0706000429221039019 | 50,875,118.0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支行 | 活期专户 | 21050165410300000104 | 337,629.01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账号 | 金额(元) |
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营业部 | 活期专户 | 800201215000204 | 3,822,909.73 |
合 计 | 55,035,656.77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19年1-6月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前,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1,822,749,211.07 元,其中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1,484,133,089.39 元、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338,616,121.68 元,具体情况如下:
1、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1,484,133,089.39 元,主要为设备购建等。
2、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38,616,121.68 元,主要为设备购建等。
公司本次将上述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B10101号《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第一次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用
53,000.00万元(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25,000.00万元,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2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会批准之日(2018年3月13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截止2019年3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3,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第二次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公司拟用74,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9年3月21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9年3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情形,因此,本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1-6月份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在2019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上,公司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并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公告的使用计划进行了使用,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也不存在未经审批擅自使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28日批准报出。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9日
附表1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965,799,988.1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06,851.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1,484,094.4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 | 否 | 2,265,799,988.19 | 2,265,799,988.19 | 806,851.00 | 1,768,557,972.77 | 78.05% | 2017年12月31日 | -18,045,947.58 | 73,696,416.90 | 否 | 否 |
三冷轧厂热镀锌生产线工程 | 否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402,926,121.68 | 57.56% | 2018年12月31日 | -5,779,683.27 | -5,779,683.27 | 否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100.00%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965,799,988.19 | 3,965,799,988.19 | 806,851.00 | 3,171,484,094.45 | -- | -23,825,630.85 | 67,916,733.63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3,965,799,988.19 | 3,965,799,988.19 | 806,851.00 | 3,171,484,094.45 | -- | -- | -23,825,630.85 | 67,916,733.6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冷轧高强钢改造工程未达到预期效益的主要原因为:该项目尚未完全建设完毕,已经投入使用的部分在运行初期尚未达到设计产量。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详见专项报告三、(四)所述内容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详见专项报告三、(五)所述内容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本年度中未发生项目实施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专项报告三、(八)所述内容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