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会议召开前4小时以电子、书面及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 8人。本次会议由代理董事长张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与金天(广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协议三款非道路柴油发电机EM12,M14UI及M16UI>、<技术服务协议>两份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将与金天(广州)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许可协议三款非道路柴油发动机EM12,M14UI及M16UI》、《技术服务协议》两份协议,详细情况同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日 报》和 巨 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4)。
表决结果: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