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就2021年半年度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担保外,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仍然有效的此类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黄 静 孙 晋
冀志斌 余国杰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