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色俄罗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色俄罗斯”)与哈铜巴依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哈铜巴依姆”)签署的哈铜俄罗斯巴依姆铜矿施工营地项目按期启动,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以中色俄罗斯为被担保人、哈铜巴依姆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保函费用由中色俄罗斯承担,由公司先行垫付。保函金额为554,993,562.05卢布(折合人民币约48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2025年3月31日。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立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