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总费用为2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1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会议召开的具体事项详见《中色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