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补充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沅环境”)为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公司。2019年10月,展沅环境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筑”)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由中国建筑承包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部分工程,合同金额暂估为152,855.95万元,详细内容见于2019年10月3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近日,展沅环境与中国建筑就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剩余工程量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协议工程承包范围:除“原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之外的其他工程,即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剩余的30%工程量。
2.本协议合同暂估价:含税暂估655,096,920.00元,以可研批
复的建安一类费用的30%暂估,不含PPP中标建安下浮率4.0%;未包括基本预备费57,800,370.00元。
3.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完全继续有效。
4.除以上补充条款以本协议为准,其余以“原合同”为准。
二、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展沅环境此次与中国建筑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利于加快推进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工程建设。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依赖。
三、备查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