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6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15—9:25,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于恩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340,164,0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127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335,966,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9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4,1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77%。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计21人,代表股份7,5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7.审议《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538,4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81%;反对2,62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7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6,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2790%;反对2,62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2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01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锌达贸易有限公司融资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8.02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大连锌达寰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提供担保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03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葫芦岛宏跃北方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贸易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提供担保总表决情况:
同意337,495,2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54%;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93,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7077%;反对2,66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29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
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563,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5%;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61,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0590%;反对60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武惠忠 隋国林
3.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