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黄兆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报告摘要于2019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中期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