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事项概述
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规定,经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2019年6月,广西证监局核准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公司可以全资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另类投资业务”条款;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出资10亿元人民币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另类投资业务。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另类投资子公司资本金分批投入的时期和金额,以及与新设另类投资子公司相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国海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三)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
(四)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五)持股比例:100%
(六)出资方式:拟以现金方式分批注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经营范围:从事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另类投资业务(具体以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三、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是抢抓国家科创板政策机遇,落实监管部门保荐机构跟投制度的重要举措。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自有资金投资领域,延伸投资业务链条,拓展新业务增长点。同时有效承接公司机构客户服务需求,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另类投资子公司设立后,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投资风险等,公司将坚持稳健的经营策略,采取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将另类投资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统一体系,实现对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全覆盖,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
输送。
(二)通过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关键岗位人选,确保对另类投资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力,维护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有效性。
(三)加强另类投资子公司的管理,督促另类投资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对上述制度的有效性评估机制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构建对另类投资子公司业务风险的监测模型、压力测试制度和风险处置制度。
(四)另类投资子公司将坚持审慎稳健的原则,建立完善的投资管理机制,多元配置资产,分散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决策、投资操作和风险监控机构互相独立,建立投资风险监控机制和隔离墙制度体系,培育全面合规风控文化。
五、备查文件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